《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读】本条系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缴费的规定。
1、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筹资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在大连,单位为7%,个人为2%。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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