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父亲于2003年4月过世,并且举行了葬礼,但是他对外却一直隐瞒其父去世的消息,目的是为了从社保局继续领取每月1000余元的养老金,而且一直领了4年多,金额高达4万余元。后来张某的这一行为被人举报,当地社保局立即展开调查,首先到殡仪馆调查取证该退休人员去世及火化情况,随后又到银行取证,并确定了冒领人,发现举报属实,谢某确实冒领了4年养老金达4万余元。最终,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找到张某,向其讲解国家政策,并告知冒领养老金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希望张某主动承认错误并退款,但张某仍推脱责任,称未冒领养老金。通过工作人员再三说服教育后,张某最终承认了冒领养老金的事实,并到该局如数退回了冒领的养老金4万余元。鉴于此款已追回,根据实情,该局依法决定不再对其向劳动执法部门提请劳动行政处罚。
养老金是城市职工退休后领取的生活保障金。随着工资制度改革,过去职工退休后可继续在原单位领取退休金的做法有所改变,企业不再承担职工的养老,职工在职时由企业、职工个人共同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交纳一定费用,职工退休后便同原单位经济上脱钩,可按月在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从企业单位离退休的人员领养老金,那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根据有关规定,企业离退休职工去世后,其养老金也会随即终止发放。但由于离退休人员居住分散,其生活状况难以及时掌握,一部分离退休人员家属在老人去世后不报告,仍冒领养老金的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每年均能查出有冒领养老金行为,冒领的金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触犯本法将会面临如下处罚:
1.犯本法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冒领已过世老人的养老金是违法行为,如果情况严重,将会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严惩。养老保险基金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但是如果违法冒领养老金常常会给其他离退休人员造成伤害,所以这种行为一旦查出,不论是谁,按规定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专家也提醒,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要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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