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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怎么办

日期:2013-04-26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22次 [字体: ] 背景色: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第179条规定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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