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翠翠经人介绍认识了风趣幽默的李飞,两人互相都有好感,并且很快开始谈起了恋爱。但自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李飞的表现却跟从前判若两人。翠翠发现李飞性子急躁,而自己性子慢,所以两人经常发生口角。而且李飞非常爱猜疑,不让张翠翠与其他任何“可疑”男性接触。
张翠翠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于是决定与其分手。令她难过的是,李飞竞对张翠翠产生了报复心理。李飞下了狠话:“分手可以,但必须赔给我10万元,否则我就向社会公开你的丑行!”“你纯属无理取闹!”气愤万分的翠翠对李飞不予理会。
很快,在翠翠工作和家庭的附近,出现了李飞张贴的很多小招贴。李飞在小招贴上公开了张翠翠的姓名、身高、年龄、住址和身份证号码。最让翠翠忍无可忍的是,小招贴上还写着:“她在离婚后的5年里,与多个男人同居,并以试婚为名,骗取钱财和首饰,请成年男人慎重为好。”李飞还在招贴上特别声明: “她曾在医院就医,医生怀疑她有妇科性病……”李飞的做法给张翠翠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精神压力也很大,她连续3个月茶饭不思,彻夜失眠,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恋爱是美好的,但是一旦恋爱分手,分手的双方常常会发生相互伤害的情形。尤其是一些旧恋人因恋爱不成而生恨,甚至可能会恶意诽谤旧恋人,这样的情况常常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伤害,而且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出现不可弥补的错误。那么,当遭遇1日恋人的恶意诽谤的时候,究竟应该如何追究对方的责任呢?· 国家法律对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加以保护,《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也指出,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的行为。《民法通则》第一八二十条指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恶意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造成犯罪的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就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应该注意的是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本案中,张翠翠可以以名誉权受损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李飞在与张翠翠分手后,捏造她有生活作风问题的行为损害了张翠翠的名誉,影响了社会对张翠翠的评价,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法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张翠翠可以以李飞侵犯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并要求李飞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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