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

打民事官司时被告有哪些权利

日期:2013-04-14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84次 [字体: ] 背景色: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被告有下列权利:

(1)有权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有权提出反诉。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活动。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7)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8)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9)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0)在法庭上,有权与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1)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 12)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13)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4)胜诉的被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15)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不能因申诉而停止执行。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与原告的地位平等,其诉讼权利也基本相同。被告的诉讼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有责任保障被告充分行使这些权利,一切限制被告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 最新发布
  • 参加2020上海国际屋顶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参加2020第十二届上海国际建筑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怎么办找专业会计刘会计
  • 2020年中东贸易迪拜烟具商贸电子烟水烟设备展
  • “航空插头”小知识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航空插头会是怎样?
  • 康加健康筛查助老年用户健康养老
  • 康加健康筛查仪器助您科学饮食
  •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