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靠人破产情形下向挂靠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认定
裁判要旨
为了破产债权的公平受偿,可以赋予破产情形下的被挂靠人预先向挂靠人行使追偿权,但追偿范围应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清偿金额为限。
本案案号:(2020)浙0326民初4625号,(2020)浙03民终5964号
案例编写人: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元华 姜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