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惩“碰瓷”违法犯罪!最严重或可被判死刑!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处理。
导读:3月8日,在备受关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提出,人民法院保护诚实守信,严惩网络欺诈、假借“以房养老”坑害老年人等违法犯罪,同时,最高法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意见,严惩“碰瓷”违法犯罪。最高法报告还点名了一起“碰瓷”案。
被“碰瓷”怎么办?最高法有答案!
近些年,“碰瓷”事件时有发生,遇到“碰瓷”敲诈,不少人选择“私了”,成为受害者。“碰瓷”也在社会上引起群众强烈反应。
那么,在遇到被“碰瓷”,该怎么办?
3月8日,在备受关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报告中给出了答案。报告明确,严惩“碰瓷”违法犯罪,遭遇“碰瓷”,别私了,法律替你撑腰。
在最高法所作的报告中,还点名了一起典型“碰瓷”案件: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宋某等9人利用酒驾人员不敢报警的心理,跟随并进行“碰瓷”,通过蓄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进行敲诈勒索。该团伙以举报为名敲诈钱财,先后作案25起,非法获利20余万元,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宋某等9人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四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罚金。
最高法所作的报告中指出:“碰瓷”犯罪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对这类犯罪,在总体上要体现依法严惩的精神。“
最高法所作的报告中还特别强调,“碰瓷”手法多样,不同手法的“碰瓷”在具体性质和危害程度方面还存在差异,依法可能触犯诈骗、保险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抢劫、盗窃、抢夺、交通肇事等不同罪名。
总之,最高法态度很明确:敢“碰瓷”,法庭见!
报告出炉后,“最高法工作报告提严惩‘碰瓷’”迅速冲上热搜。直呼“痛快”之余,不少网友的评论一针见血:
网友@糊涂涂是个捣蛋鬼说:就是因为“碰瓷”消耗了人们善良的心,才会出现扶还是不扶,太可恶了!
网友@原图儿说:严惩以“碰瓷”为目的的诽谤和敲诈!不然“碰瓷”的人污蔑他人就没人管了!这才能根本解决扶不扶的问题!
网友@亡灵子弹说:不要把敲诈勒索罪以一句“对不起”收场。谁敢拿自己的未来来赌,摔倒者的良心和事发地监控是否高清?
严惩“碰瓷”直击社会热点,也引起了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水轮机分厂装配工段工长崔兴国表示,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该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碰瓷”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