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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的“九不准”内容

日期:2022-09-04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64次 [字体: ] 背景色:        

国家卫健委要求疫情防控做到“九不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雷正龙在2022年6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前提下,各地要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坚决做到“九不准”。

1.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

2.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

3.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区、管控区的管控时间。

4.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

5.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

6.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7.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

8.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

9.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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