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因约定、合同形式等不同而不同。
第一,承诺生效的地点。根据《民法典》第492条第1款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住所地。根据《民法典》第492条第2款之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根据《民法典》第493条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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