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确定了哪几种侵权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赔偿损失是构成侵权时最为常见的一种承担责任的方式,对于赔偿损失费用的支付,《民法典》第1187条在综合考虑责任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各国司法实践的做法的基础上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种方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是否考虑利息等——在达成协商意见后依据双方的协商来执行。第二种方式,在协商不一致可采取一次性支付。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不同意分期支付时,侵权人应当一次性全部支付赔偿费用,彻底了结纠纷。第三种方式,侵权人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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