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
在我国,并不存在所谓的“自然继承”,父母的房屋产权属于父母自己,过世后并不会自动转移到子女(继承人)身上,如果想要获得房屋产权,必须先通过司法机构进行确权,然后才能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人的变更。
1、确认父母是否留有遗嘱,这个环节是为了确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执行。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不存在以上继承人,则由被继承人的亲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祖母继承。
2、确定所有继承人的分配意见是否统一。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则原则上平均分配。如果所有继承人的意见统一,进入环节3;如果意见不统一(有纠纷),进入环节4。
3、所有继承人共同前往公证处进行办理,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父辈和祖辈的死亡证明、人事档案表、亲属关系证明、各类财产证明等,以上材料需要分别前往民政局、档案局、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医院、原单位、银行、房管所、银监会等单位机构进行开具。材料最终由公证处进行审核,完成后可获得继承权公证书。
4、在继承人之间意见分歧较大,且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时,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打继承官司)来解决,在不聘请律师的前提下,需要自行完成立案、证据收集和提交、法庭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最终由法院进行裁决,并出具判决书。
5、携带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房产过户。
遗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书,是老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也是家庭和谐的保障,越早订立遗嘱,就会越早为家族传承扣上一把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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