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继承人威胁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有效吗
答: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由此可见,只要不是根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立的遗嘱,内容无效。那么,在受继承人威胁的情况下,立遗嘱人立下遗嘱,如果不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心愿,那么其所立的遗嘱无效。在现实生活中,欲要证明所立遗嘱无效,还需要立遗嘱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有效地能够证明立遗嘱人受威胁或胁迫的证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