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须开庭审理上诉继承纠纷案件吗
开庭审理,是为了更好地查明与纠纷有关的案件事实,其内容主要包含双方当事人陈述诉求、进行答辩、举证质证、法庭提问等环书。在继承纠纷中,案件经过一审的审理后,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证据和案件事实已经经过审查和认定。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不必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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