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抓捕精神病人?
女孩小玲因为失恋的打击,精神失常了。小玲的父母都有工作,无暇看护她,便将她委托给一个邻居看管。有一天,负责看管的邻居去买菜,小玲从家里挣脱绳索,跑到了大街上。精神不正常的小玲见到年轻的男人就纠缠,口中叫着前男友的名字,甚至上去拥抱、强行亲热,吓傻了一个个路人。接到报警后,警察赶到将其控制。小玲是精神病人,警察可以抓人吗?
律师说法
尽管小玲是个精神病患者,如果扰乱治安,对他人构成妨碍或威胁,警察也可以将其拘捕。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本案例中,小玲是一个精神病人,其家属和邻居没有看护好她,致使她在大街上“为所欲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对她自身也会带来一定危险,警察可以对其采取约束措施。但是,警察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在拘捕后,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
《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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