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有无权利要求予以分割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所得财产应当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所规定的“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分割;如果因继承权所应得财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如果夫妻一方在分割遗产时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另一方则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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