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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人身、财产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赔偿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10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37次 [字体: ] 背景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人身、财产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赔偿应当如何处理

答:夫妻之间一方殴打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受害方要求侵权方赔偿其各项损失,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但在进行处理时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别财产制或造成人身损害一方有婚前个人财产的,应当以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对于实行共同财产制又不主张离婚的当事人,由于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所以共同财产无法分割。在此情况下,如果造成人身损害一方无婚姻个人财产,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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