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能否取得农村宅基地上房屋
答:城镇居民能否取得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涉及国家土地管理制度,更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从国务院到各级地方政府对该问题的处理均是慎而又慎。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除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外,还应充分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妥善处理该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经过长期地归纳和总结,对城镇居民能否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问题,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讨论:(1)城镇居民能否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国务院办公厅于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2004年12 月,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再次强调,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因此,将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售予城镇居民,应属违法行为,此类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属无效。(2)城镇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包括公民的房屋。该条中的房屋并未区分房屋的性质,只要合法即可。因此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要不是违章建筑,在该农民去世后,即可列人遗产范围。《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该条亦未对继承人的身份、户籍性质等作区别对待,故城镇居民可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还包括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3)城镇居民能否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新建房屋是公民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之一,因此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城镇居民基于家庭关系可以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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