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情侣未婚同居共同购买的财产,在分手时应该如何分割呢?小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简单的归纳、阐述:
一、原则上,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他们之前所共同购买的财产,诸如电视,冰箱,微波炉、沙发、房产、汽车等,都没有产生争议的,认定为共同财产,由两人平均分割。
二、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对某物归他所有或者出资较多的情形
如果同居的一方坚持认为对某一财产享有所有权或享有权利比例较高,如财产属于一方购买或购买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否认时,那么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前述事实的举证责任。否则,该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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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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