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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情形,可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6-02-05 来源: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吴晓芳 阅读:314次 [字体: ] 背景色: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情形,可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答:在国外,当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通常允许债权人请求法院宣告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物权法》仅仅规定“共有人”有权提出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相应地,在婚姻关系中,只有夫妻一方才有权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债权人不具有该请求权。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来看,只规定了两种情形,属于封闭性的条款。故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不属于能够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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