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审判前沿

民事判决主文常见问题及完善建议

日期:2015-12-02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83次 [字体: ] 背景色:        

民事判决主文常见问题及完善建议

作者:汝州市人民法院 陈淑艳 陈方方

由于部分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不够明确、具体,给执行工作造成较大困难。笔者对该类“问题”判决进行了梳理,发现实践中常见的判决主文问题有:1、判决责任承担主体不够明确、具体。自然人变更姓名或者有曾用名、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或注销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在判决主文中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被执行人就无法明确,案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2、判决承担的责任不够明确、具体、完整。判决承担的责任到底是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或者其他责任形式必须明确,否则会发生分歧。3、判决给付的标的物不够明确、具体。标的物是给付之诉的关键要素,只有标的物明确具体,给付之诉的判决才可能得以执行。4、判决当事人承担的义务需要第三方配合才能完成,不与第三方沟通就盲目下判。

对此,建议:1、文书中必须载明自然人当事人的身份证号以及法人当事人的组织机构代码,此类号码具有唯一性,识别度高。缺席判决的,主动依职权查明缺席方的主体信息,实地走访缺席方户籍地或登记注册地、争议标的物所在地,调查引起争议的相关状况,避免原告恶意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判决结果。2、判决承担的责任必须明确、具体、完整。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或者其他责任形式必须清楚载明,避免发生纠纷。债权纠纷中涉及担保物权承担的,在主文中对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偿问题予以判明,避免另行起诉。3、判决给付的标的物需明确、具体。如返还原物的判决,考虑到义务人履行返还义务前原物可能已毁损、灭失,需要判决如因客观原因不能返还原物的,应返还折价赔偿款的数额。4、判决义务人履行义务需第三方配合的,需要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再判决第三方配合义务履行人履行义务更为稳妥。如登报赔礼道歉、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续缴社会保险金等判决义务就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让有关部门配合办理。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如涉及承包人对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向其释明其是否主张该项权利,避免其在执行程序中提出该项主张而无法在执行程序中确认,导致重复诉讼或无法诉讼等风险。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