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股份公司与浦东某贸易公司国际贸易纠纷。该案在没有有力证据的前提下,李新生律师先通过与对方公司的协商谈判,取得关键证据,然后依靠此关键证据,提出诉讼请求210 万元,后成功索赔198 万余元。该案一审法院作出无管辖权裁定,李律师上诉后,中院裁定有管辖权,指定一审法院管辖。后历经一审判决、二审判决等程序,最终赢得生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