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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三种疾病
    日期:2012-08-07 点击:88次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三种疾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日期:2012-08-07 点击:116次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母婴保健法虽然说明了婚检项目和暂缓结婚的情形,但并未确定禁婚疾病,再加上医生一般也不在婚检报告中明确婚检对象是否可以结婚,为结婚登记工作带来了困难。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日期:2012-08-04 点击:272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根据刑法第25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是告诉的才处理。但是,如果由于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畴。

  •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日期:2012-07-31 点击:136次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即使产生了损害事实,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而言,产生了损害后果的行为大都是违法的,但也不排除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侵害,但并不违法的情况。如正确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

  •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日期:2012-07-31 点击:117次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的准则。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

  •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日期:2012-07-31 点击:123次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例如故意侵占、毁损他人财物、诽谤他人名誉等诸如此类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 身份权
    日期:2012-07-31 点击:466次

    身份权 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财产方面的管理和保护的权利。配偶是依照法定程序而确立夫妻关系的双方。配偶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与妻作为配偶间的一种身份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配偶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作为平等的双方,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使用。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改变其姓名,也不得要求妻随夫姓。

  • 人格权
    日期:2012-07-31 点击:130次

    人格权 生命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以生命维持和生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将生命权视作一项独立的权利。法律上的生命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也是公民行使其他一切民事权利的基础。一个人生命的终止也就同时意味着自然人自身的消亡,其他任何权利都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因此,生命的存在与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公民的最高人身利益,民法以充分保护生命权为其重要目的。

  • 人身权概述
    日期:2012-07-31 点击:237次

    人身权概述 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以民事主体的人身为存在的基础。人身权是保障人的精神利益得以实现的权利形式,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相连,不存在脱离特定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因此,人身权通常要依附于特定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赠与、继承。但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可以依法转让,是人身权不可转让的例外。

  • 夫妻人身关系主要有下列内容
    日期:2012-07-31 点击:109次

    夫妻人身关系主要有下列内容 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婚姻法第2条第3款对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其核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整个婚姻法,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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