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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子女抚养栏目:子女抚养,监护权,姓名权,探望权;离婚律师团队针对子女抚养纠纷提供下列咨询服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担,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情况,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受侵害的法律救济,隔代探望的法律问题,离异后对养子女的抚养纠纷,离异后擅自改孩子姓氏即姓名权的法律救济,离异后再婚生子,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等有关子女抚养法律纠纷的问题。

  • 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日期:2016-01-11 点击:380次

    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如果黄某拒绝做亲子鉴定,你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如果你提供必要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亲子关系,黄某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推定你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黄某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日期:2016-01-11 点击:260次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非婚生子女主要享有以下法定权利: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因此,你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全军支付抚养费的。

  • 生父拒付抚养费 法官调解解恩怨
    日期:2016-01-11 点击:262次

    生父拒付抚养费 法官调解解恩怨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来双方自协议离婚后,被告王明打工所在的工厂效益一直不好,工资迟迟不能发放,导致王明因经济拮据无法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但王明碍于面子未将事实告知孙静,孙静一直误认为王明是故意不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遂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大

  •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还可要求增加吗
    日期:2016-01-10 点击:338次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还可要求增加吗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指出: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 夫妻离婚,对共同收养的孩子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日期:2016-01-10 点击:291次

    夫妻离婚,对共同收养的孩子抚养问题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继母是否可以帮继子女起诉要求抚养费
    日期:2016-01-10 点击:388次

    继母是否可以帮继子女起诉要求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属于抚养费纠纷案件,你继子可以起诉他父亲,也就是你丈夫,要求他支付抚养费,应以你继子女的名诉。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或者由自己保护或管理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民事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 离婚后,子女读书费用增加能否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日期:2016-01-09 点击:203次

    离婚后,子女读书费用增加能否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协议离婚后丈夫拒不支付女儿抚养费,如何主张权利
    日期:2016-01-08 点击:186次

    协议离婚后丈夫拒不支付女儿抚养费,如何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 不离婚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日期:2016-01-08 点击:322次

    不离婚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孩子抚养费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可以不请求离婚,直接请求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应该以孩子的名义请求,你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主张权利。

  • 离婚后能因子女姓氏变更而拒付抚育费吗
    日期:2016-01-07 点击:274次

    离婚后能因子女姓氏变更而拒付抚育费吗根据《婚姻法》第36条、第37条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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