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诉讼离婚栏目:北京离婚律师,离婚代理律师,诉讼离婚律师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
婚姻诉讼之管辖确定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之管辖法院还可能为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等。具体管辖确定规则详见法律适用指引部分。
婚姻诉讼之案由规定根据2011年新修改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涉及婚姻案件的民事案由主要集中在第二部分中——婚姻家庭纠纷。主要包含的案由有以下几类(出自《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版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部分)
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期间应当从何时开始起算
判决不准离婚,多久才能再次起诉?
判决不准离婚未满六个月再起诉能否立案如果当事人在不准离婚后,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如有一方对他方有危机生命、人身安全等犯罪可能的,或有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情况的。你老公的行为严重危及到你的人身安全,可以作为再次起诉的依据。
诉讼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夫妻分居两地怎么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若对方起诉离婚,则对方应当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而不能向他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同样,若你提起离婚,也只能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材料 如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填写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并提交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有共同财产的材料。
离婚诉讼中容易误解的常识之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了
离婚诉讼中容易误解的常识之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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