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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协议离婚栏目:北京离婚律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在办理过户前,一方能否反悔,涉及第三人的离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选择协议离婚的条件、办理程序,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法律问题,登记离婚应符合哪些条件,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清偿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登记行政程序中离婚协议的法律属性,对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和房产分割的看法,以及离婚协议效力探析等相关问题。

  • 离婚协议怎么签才能避免日后生矛盾
    日期:2016-11-23 点击:269次

    离婚协议怎么签才能避免日后生矛盾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局自愿办理离婚手续时,签订的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民政局工作人员会指导离婚双方按照真实意思签字确认,但对具体内容不作审核。司法实践中,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当事人在履行中产生矛盾的情况屡见不鲜,并作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进入法院诉讼解决。

  •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日期:2016-11-14 点击:183次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 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
    日期:2016-11-14 点击:224次

    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分给子女后,能否反悔并撤销
    日期:2016-11-11 点击:262次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分给子女后,能否反悔并撤销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围绕着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以及补偿无过错方等相关事宜达成的一个利益平衡的结果。在离婚协议中出现的夫妻双方将共有房屋赠与子女的条款,是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所达成的合意。在父母子女之间,构成无偿赠与。

  •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留给孩子的约定如何定性
    日期:2016-11-01 点击:279次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留给孩子的约定如何定性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不得私自转让、出卖,都要留给小肖,是一种将来状态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作如果肖某要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只能无偿转移给小肖;或者是在肖某死亡后,房屋由小肖继承取得。故小肖目前无权要求肖某将房屋过户给他。

  • 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婚姻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6-10-20 点击:212次

    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婚姻效力如何认定主要要考虑被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否影响到当事人的意思表达能力。由于结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当事人应当具备意思表示的能力,而精神病人中有些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结婚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间歇性精神病人,在非发病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离婚协议书能否作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日期:2016-10-20 点击:190次

    离婚协议书能否作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充其量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中予以考虑,必须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 为买房“假离婚”小心得不偿失
    日期:2016-10-14 点击:197次

    为买房“假离婚”小心得不偿失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因假离婚产生诉讼时,法院一般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审查当事人的假离婚行为(一般为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行为的条件下,该协议将被视为有效,“假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依法有效,即使将来复婚,已经分割的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复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是否有效
    日期:2016-10-09 点击:182次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是否有效在协议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中或法院调解离婚的民事调解书中存在的双方达成合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给他人的条款。实践大多是将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分割给子女,也有部分是将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分割给父母或其他第三人的。

  • 最高院民一庭: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的撤销问题
    日期:2016-09-12 点击:156次

    最高院民一庭: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的撤销问题赠与行为一般都发生在亲属之间或具有一定亲密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赠与条款的效力等问题,当然应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赠与的规定。鉴于赠与合同单务、无偿的基本法律特征,未成年子女受赠取得房产没有支付对价,李某作为赠与人在标的物权属变更前有权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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