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法律知识专栏简介

法律知识

  • 法院立“诉前调”字号的,视同立案
    日期:2023-10-31 点击:24次

    法院立“诉前调”字号的,视同立案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起诉系基于同一事实、同一法律关系,以不同诉讼请求向江苏、黑龙江两地法院分别起诉,相关案件应当合并审理,无锡新吴法院与黑河孙吴法院对各自受理的起诉均有管辖权。在两地法院发生管辖争议的情况下,先立“诉前调”字号的法院可以视同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无锡新吴法院立“诉前调”案号时间早于黑河孙吴法院“民初”案号的时间,因此,无锡新吴法院可以视为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 明天要开庭?法官提示这10个问题
    日期:2023-10-26 点击:16次

    明天要开庭?法官提示这10个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你参与的是在线庭审或微法庭,请给予同等的重视与准备。请找到一个相对安静的、网络状况良好的空间,参与开庭活动。在线庭审有录音录像的,法庭秩序与司法礼仪应得到同等的重视与遵守。

  • 关于地域管辖的40个裁判规则
    日期:2023-10-25 点击:21次

    关于地域管辖的40个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接收货币一方” 中的“一方”应仅指合同当事人,非合同一方作为原告依据合同提起给付货币的诉讼时,不应以其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确定地域管辖,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警察传唤可以不去吗?不去有什么后果
    日期:2023-10-15 点击:22次

    警察传唤可以不去吗?不去有什么后果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请求所涉计算方法
    日期:2023-10-13 点击:24次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请求所涉计算方法65条,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4.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 一户多宅、超面积、非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等确权问题的处理方式
    日期:2023-10-07 点击:25次

    一户多宅、超面积、非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等确权问题的处理方式

  • 民法典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研究
    日期:2023-10-06 点击:74次

    民法典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研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是保护夫妻或者原配偶任何一方享有平等财产权的重要制度。该文阐析了配偶单方行使该分割请求权应当具备夫妻财产制变更、法定婚内分割事由、离婚或者配偶死亡等任一法定事由;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的法律性质是请求权。立法赋予该法定权利,是源于配偶或者原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平等所有权,是基于婚姻构建男女平等的共同生活伴侣关系。该文填补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研究中的一个空白。

  • 轻微暴力致人伤害案件的认定难点与规则提炼
    日期:2023-10-05 点击:9次

    轻微暴力致人伤害案件的认定难点与规则提炼轻微暴力致人伤害案件是指亲友、邻里或其他人员之间因民间矛盾突发争执,行为人因推搡、拉扯等轻微暴力行为致被害人受伤的案件。从日常生活层面上说,轻微暴力致人伤害是生活中的常见事件;从法律角度上说,此类案件也是刑事诉讼中的多发案件。由于这类案件通常因民间纠纷引起,行为人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均不明显,多因一果现象普遍存在,经常引起定罪量刑分歧,亟须研究解决。

  •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谁来承担?
    日期:2023-09-28 点击:17次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谁来承担?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若未成年人有财产的需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从案件审理来看,将侵权的未成年人列为被告,对于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从执行实务来看,一旦没有列未成年人为诉讼当事人,法院仅裁判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当事人主张以未成年人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时,由于欠缺执行的法律依据,法院也无法追加未成年人为被执行人,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导致一个纠纷要经过两次程序,既不利于权利人利益的保护,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 《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新增规则评述
    日期:2023-09-27 点击:188次

    《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新增规则评述《民法典》第1254条第2、3款规定的“情形”是指“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第1款第2句分号之后的“侵权人”,应该理解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第1款标点符号使用存在瑕疵,第2句的“分号”应该改为“句号”,而该句的“句号”则应该改为“分号”。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作限缩解释。公安等机关“查清责任人”,既包括查清“具体侵权人”,也可能经调查仍然未能确定具体侵权人,但查清了第1款规定的“补偿责任人”和第2款规定的“补充责任人”。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