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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最高法院: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日期:2018-03-15 点击:151次

    最高法院: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日期:2018-03-13 点击:208次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条是关于遗产债务的清偿和遗赠交付的顺序的规定。当债权人是一人时,一般不会产生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即使债权人是多人,如果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务的清偿顺序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 遗产债务的清偿方法有些
    日期:2018-03-13 点击:342次

    遗产债务的清偿方法有些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这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根据他们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对遗产进行分配,同时对遗产债务亦进行分摊。在分配完后,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分摊的债务数额分别向债权人清偿

  • 遗产的实际价值是指什么
    日期:2018-03-13 点击:978次

    遗产的实际价值是指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实际价值应该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在当时的价值,而不是遗产分割时的实际价值。区分这一点的重要性在于,如果在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就已实际占有遗产,并由于对遗产的使用而导致其价值的减少,那么在清偿债务时,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或债务份额仍应按继承开始时遗产的实际价值计算,并且该继承人不得以放弃继承为理由拒绝对债务的承担

  • 继承人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
    日期:2018-03-13 点击:261次

    继承人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限定继承原则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依据此项原则,继承人接受遗产后,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仅在其接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应当交付给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债务,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可以不负责清偿。

  • 无主遗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日期:2018-03-13 点击:292次

    无主遗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有哪些(1 )应及时申请认定财产无主;(2)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管好遗产;(3)从遗产中支付死者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公告费、遗产管理费用等,并以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分割遗产时对胎儿继承份额如何保留和保护
    日期:2018-03-13 点击:295次

    分割遗产时对胎儿继承份额如何保留和保护一是无论是依照法定继承,还是依照遗嘱继承,在分割遗产时,继承人都应当为胎儿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该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此处的意思是指如果胎儿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例如,为双胞胎的,则应保留两份遗产份额;如果是三胞胎的,则保留三份遗产份额;以此类推。

  • 遗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日期:2018-03-13 点击:171次

    遗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如米、面粉等,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如冰箱、汽车等,只能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割。

  • 遗产分割的范围是什么
    日期:2018-03-13 点击:229次

    遗产分割的范围是什么所谓遗产分割的范围,是指在遗产分割前应当确定哪些遗产应该分割,应将不属于遗产的部分剔除出去。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遗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日期:2018-03-13 点击:243次

    遗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发挥遗产标的物的效用原则。这是指遗产分割时,应当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注意充分发挥遗产的实际效用。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对遗产进行分割,有利于发挥遗产的实际效用,满足于继承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从而促进整个社会财富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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