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起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要先证明这两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为证明配偶向“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配偶存在婚外情,与他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其次,还要证明存在赠与行为,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在证明配偶与他人形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方面,证据材料极为关键
起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要先证明这两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为证明配偶向“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配偶存在婚外情,与他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其次,还要证明存在赠与行为,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在证明配偶与他人形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方面,证据材料极为关键
股权究竟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观点亦是五花八门(尤其是地方法院的观点),本文通过2部法律、1个司解、1个公报、1个会议纪要、4个判例,向大家介绍最高法院在不同时期的4种观点,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分析,尤其在代理离婚案件以及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对登记在夫或妻名下的股权处理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子女成年后能追要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更何况在父亲与母亲当年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刘先生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1200元。《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应遵守协议约定。故女儿在此诉讼中,主张父亲支付多年来未支付的抚养费,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于夫妻身份关系应否作为侵权的豁免理由问题通过缔结婚姻而形成的夫妻身份关系虽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不意味着夫妻一方通过缔结婚姻而取得对配偶权利完全的支配。夫或妻一方首先是法律保护的自然人个体,而后通过婚姻结合成家庭。涉及自然人尊严以及人格发展的各项基本人格权利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缔结而受到剥夺,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权利、名誉隐私等权利仍然受到民事法律最高层次的保护。
夫妻离婚十几年未分居 男方再婚要求前妻搬离同居关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具体到本案,自双方离婚后一直共同居住在涉诉宅院内近二十年,且共同扶养子女成人、照顾家人,期间双方亦有经济来往,且二人均表示有复婚的意愿,虽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但存在共同生活居住的事实,据此可以推定双方已形成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故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孩子非亲生,“父亲”要赔偿 法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已付抚养费
老人将房产低价卖给长子,长子去世后能要求长孙支付赡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就孙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要求孙子女有一定的负担能力,其次还应当考虑在子女去世后,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有其他子女。需要注意的是,在判定赡养费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老年人及赡养人的经济收入、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被赡养人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每月固定生活支出等因素。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时间长……一方请求返还彩礼如何处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时间长、生有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给付彩礼是我国的民间婚俗,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给付,从法律性质上是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
在特殊情况下关于抚养费数额标准的合理认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夫妻双方离婚并确定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应判决另一方给付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其中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则应从“平衡子女实际生活需要和父母负担能力”的角度出发,根据确定抚养费的基本原则结合案情加以综合平衡把握,并据此对抚养费数额标准予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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