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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合同律师团队违约损害赔偿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工程承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纠纷律师,加工承揽违约损害赔偿,服务合同纠纷律师代理,违约金违约责任承担等。

  • 名义借款人在特定情形下不应承担责任
    日期:2020-08-23 点击:163次

    名义借款人在特定情形下不应承担责任在合同各方对谁是真正借款人的问题产生争议,并直接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下,应结合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实,综合判断各方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

  • “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
    日期:2020-08-16 点击:179次

    “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期旨在通过介绍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与理论,归纳提炼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

  • 疫情之下,承租人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日期:2020-08-07 点击:246次

    疫情之下,承租人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因疫情或相关防治措施导致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暂时无法履行,或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履行将产生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的结果时,可以通过调整租金等合同条款的方式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体标准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商定或由法院裁定。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几个热点问题探析
    日期:2020-08-04 点击:226次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几个热点问题探析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

  • 2020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日期:2020-08-03 点击:286次

    2020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要点有哪些
    日期:2020-08-03 点击:158次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要点有哪些(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偷录、偷拍等非法证据能否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日期:2020-07-05 点击:150次

    偷录、偷拍等非法证据能否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由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多为亲朋好友关系,双方在发生民间借贷行为时,如果借款金额较小,出借人通常都是采用现金给付方式,并且碍于情面可能也不会要求借款人与其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收据、欠条等借款书面凭证。一旦出现借款人不按口头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将可能面临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困境。此时,出借人经常会通过不经借款人同意,私下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借款人自认已借款、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约定利息等事项。显然,这种未经相对方同意录音录像取得的证据不具备证据的合法性特征,属于广义非法证据范畴。

  • 载明“愿意为借款本息向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意思是仅向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日期:2020-07-05 点击:197次

    载明“愿意为借款本息向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意思是仅向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吗?担保人向出借人出具《担保函》,载明“……本公司愿意对借款本息向出借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该《担保函》中已明确担保人系向债权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且没有证据证明债权受让人受让债权后向担保人发出通知,故担保人在涉案《担保函》中的意思表示是仅向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

  • 房屋内曾有人病逝,是否属于“凶宅”
    日期:2020-06-24 点击:362次

    房屋内曾有人病逝,是否属于“凶宅”提及“凶宅”,或许每个人心中对其都有一个定义,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多数人都对其颇为忌惮,尤其是涉及房屋买卖行为中的买受人,多闻凶色变,而出卖人则多讳莫如深。这一隐一恐的心理交替便极易在所涉事实暴露之后引发纠纷。

  • 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胜诉但未获清偿前,仍可起诉债务人及担保人
    日期:2020-06-21 点击:368次

    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胜诉但未获清偿前,仍可起诉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请求权基础规范看,债权人可以同时向债务人提起普通的债权债务诉讼和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同时,债权人代位权不是形成权,即债权人单纯行使代位权,提起代位权诉讼并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后,次债务人实际履行债务前,不能直接引起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法律效果,故也就不能当然免除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及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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