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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前沿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审判前沿栏目内容汇集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案件,物业管理违约损害赔偿案件,工程承包违约损害赔偿案件以及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最新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决裁定的依据,依据最新的判决裁定的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的适用等。

  • 滨州“4·20”发行侵权盗版图书案
    日期:2022-06-22 点击:229次

    滨州“4·20”发行侵权盗版图书案2020年4月20日,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举报,对4处7个仓库内存放的《海底小纵队探险记》(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民教育出版社)和《神奇校车•桥梁板》(贵州人民出版社)等大量涉嫌侵权盗版图书进行查封,共计涉案图书180余万册。2020年5月9日,无棣县公安局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2021年10月29日,该案件由无棣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贾某某、李某、崔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判处金额不等的罚金。评语:执法部门从严查办,保护著作权人权益,有效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 聊城“11·16”侵犯著作权案
    日期:2022-06-22 点击:298次

    聊城“11·16”侵犯著作权案政府部门坚决查处盗版出版物并与司法部门有力配合,打击不法分子侵权盗版行为,维护正版市场秩序。2021年11月6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黄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济南一品书苑图书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日期:2022-06-22 点击:188次

    济南一品书苑图书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对涉及销售盗版教科书的著作权刑事犯罪施以刑事制裁,有力维护出版行业市场秩序、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警示盗版违法犯罪。

  • 威海常青高尔夫练习场有限公司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案
    日期:2022-06-22 点击:107次

    威海常青高尔夫练习场有限公司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将被诉侵权软件与正版软件进行比对,两者在画面设定、背景音乐、声优等多个方面均相同。本案的裁判,通过准确把握计算机软件侵权认定标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切实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对破解“举证难”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同时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山东省著作权司法保护良好国际形象。

  • 上海好记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平板电脑侵害著作权案
    日期:2022-06-22 点击:192次

    上海好记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平板电脑侵害著作权案被诉平板电脑中加载的图书作品文字版本等内容均与涉案图书作品文字内容相同,好记星公司以出售的平板电脑为载体向公众提供涉案图书作品的复制件本案被诉侵权人以出售平板电脑并提供下载作品的方式向公众提供权利作品的复制件,系以新的载体和方式实施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应予制止。

  •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手机彩铃”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日期:2022-06-22 点击:153次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手机彩铃”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当彩铃订购人设置该彩铃后,可以被拨打人听到,该彩铃订购人实际上已经通过彩铃业务提供方将涉案歌曲公之于众,该传播方式系“交互式传播”,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音乐公司、通信公司合作运营的手机彩铃业务未经许可使用权利人音乐作品的行为,侵害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虚假诉讼罪中“民事诉讼”的范围
    日期:2022-06-20 点击:105次

    虚假诉讼罪中“民事诉讼”的范围有意见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程序也属于民事诉讼程序;从实质上讲,行为人以捏造的虚假证据材料提出上诉,也会导致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后果,没有理由不以虚假诉讼罪论处。

  • 涉及租赁及抵押财产、动产所有权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执行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进行规
    日期:2022-06-16 点击:138次

    涉及租赁及抵押财产、动产所有权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执行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进行规定承租人基于不动产或动产被抵押或查封之后与被执行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提出执行异议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查。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停止对执行标的的处置或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该不动产或动产的,不予支持。

  • 不动产执行标的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
    日期:2022-06-16 点击:135次

    不动产执行标的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案外人以其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排除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益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查,因此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一般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审查:1. 审查执行法院是否为执行标的首查封法院,对于具有下列情形的,应裁定驳回起诉:(1)执行法院采取首查封措施,但已丧失处置权的;(2)执行法院既未采取保全措施,也未获得处置权的;(3)执行法院采取轮候保全措施,但未获得处置权的;(4)执行法院为受指定或受委托执行的法院,但对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行为系上级法院作出的;(5)执行标的已经执行法院处置,并为执行案件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受让,且已执行终结的;(6)执行标的已经执行法院处置,并由执行案件当事人受让,该执行案件已经执行终结的。

  • 最高法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十九条
    日期:2022-06-14 点击:121次

    最高法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十九条1.人民法院在认定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时,应依法审查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的具体内容。如果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涉及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处分且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表示对该非财产分割条款表示反悔时,一般应认定该非财产分割条款没有生效。2.当事人以生产、经营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该财产的形式因此发生了变化,不导致上述财产所有权及其自然增值归属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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