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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二手房案例解析之转按揭业务应如何操作

日期:2015-02-05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21次 [字体: ] 背景色:        

2003年随着“转按揭”业务的逐步落地,那些手里有房但房屋仍处在按揭中的业主已经能够出售自己的房产了。可是转按揭业务到底如何操作?还存在哪些风险?都是按揭中商品房业主十分关心的问题。

据“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总监介绍,现在我们所谓的转按揭一般是指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需要通过贷款来还清房屋的前一次按揭房款。下面是一个“转按揭”的案例:

业主徐女士手中有一套贷款27万元的房屋,该房屋在建行的贷款仍有18万元没有还清。由于急需用钱,将该房屋委托我爱我家代其出售。

客户赵先生欲购此房,双方通过该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意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该套房屋。赵先生先期支付10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然后,业主徐女士前往建行办理“按揭变更”手续,即申请提前还款。同时由我爱我家担保,赵先生申请在浦发银行办理了20万元的二手房按揭贷款。然后由浦发银行提前放贷,支付给建设银行18万元用于徐女士提前还贷解除抵押。其后业主徐女士与我爱我家公司办理房屋过户全权委托并公证。

待过户成功,我爱我家将产权证重新抵押并登记,然后将房产证明交予赵先生,并将赵先生向浦发银行申请的20万元贷款中剩余款2万元交予徐女士。

在本案例中,业主徐女士须先还清其在建行的剩余18万元房屋按揭贷款,才能进行房屋产权的过户。而买方赵先生需申请贷款并由银行提前放贷才能为徐女士还清其在建行的贷款,而此时徐女士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因此,在转按揭过程中就出现了以下几种风险:

1、徐女士在建行的贷款由赵先生还清后,突然改变主意,拒绝过户。2、赵先生拒绝还贷。3、银行拒绝提前放贷。4、交易完成后徐女士无法顺利拿到剩余房款。5、交易完成后赵先生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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