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迅猛发展,国家的财政收入在总体土日益增加,但是与之带来的贫富差距逐渐拉大,一部分人的相对贫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以下岗职工为主的群体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
由于弱势群体经济收入不稳定,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同样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国家不出面对这些弱势群体给予特别的关注和优惠的政策,这些弱势群体将陷入社会底层而难以自救,必然影响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保险法》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人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医疗保险补贴,就是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在参加医疗保险时给予的优惠和照顾,具体是指为了解决社会低收入群体的看病就医的需要和实际困难,这些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时,由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货币补贴,简称医保补贴。一般而言,享受医保补贴的人员,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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