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能否作为法院判决依据的问题的答复(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法释〔2009〕14号)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能否作为法院判决依据,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属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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