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专栏简介法律法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满足参加人多样化领取需求,现就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为了规范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21修订)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且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另行安排劳动者从事其他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整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为了规范继续盘问工作,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于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将18号文第二条第(一)项所规定的账户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农村中小银行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落实该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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