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517条之规定,按份债权是指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各债权人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按份债权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如甲乙各出资1/2购买一房屋,出租于丙,甲乙对丙各收1/2的租金债权,为按份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517条的规定,按份债务是指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各债务人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例如,甲、乙共同承租丙所有的一所房屋,甲、乙对丙各承担1/2的租金债务,为按份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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