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他人可以代为申请吗?
法律分析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本案中,孙某遭受了来自丈夫的家庭暴力,但是山于丈夫威胁孙某,导致孙某不敢向法院请求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孙某的母亲作为其近亲属,可以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代替孙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法律提示
如果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夫妻之间,当事人想在维系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自己,就可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因被强制或者胁迫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可以由他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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