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能否进行调解?
蔡某和宋某为东西邻居,平日有些矛盾。蔡某家宅基地翻建房屋,施工中遭到宋某的阻拦,理由是没有经过宋某的同意,噪声、灰尘已经干扰了其家人正常的生活和休息,必须做出赔偿,否则不准许施工。蔡某和施工队有合同,担心拖延要承担违约责任,就强行施工,并和宋某争吵、厮打在一起,事后两人均住院治疗,都有轻微伤。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律师说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是我国长期以来解决纠纷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公安机关处理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案件。本案中,双方是邻居,因小事引起,伤情都不重,应该以调解为宜,以利于以后的邻里间和谐相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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