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合同和协议?
王某要购买张某的一幅收藏画,谈好价格为10万元,两人签订买卖协议,约定王某交定金2万元,半个月后王某来取画,同时交尾款8万元。王某刚走,李某上门来买画,也看中了这幅画,表示愿意出巧万元现金购买,于是张某将该幅画卖给李某。半个月后,王某来取画,张某辩解:“我们只是签的私人协议又不是合同,不算数的!"合同和私人协议是两回事吗?
律师说法
买卖双方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仅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较为详细地约定了付款方式和交货时间。后来一方反悔,认为这只是一份私人协议,不是正式的买卖合同,无须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合同和协议是一回事吗?
通常我们所说的协议是指一种合意或约定,无论其内容如何,只要当事人对某事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称之为协议。比如说成人间请客送礼的约定,青年男女一起去看电影的约定等都可以称之为协议。然而很明显,这些都不能称之为合同,因为这些协议的内容都算不上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我们在这里仅凭此就可以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合同是协议的一种,但协议不完全都是合同,即协议的外延大于合同。
我国合同法上所说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合同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同是一种承诺,违反承诺可以得到法律救助,某种意义上法律将履行该承诺看做是一种补偿。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备忘录,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
案例中,双方签订的“协议"较为详细地约定了付款方式和交货时间,符合合同的基本特征,有明确的法律关系,也必须严格履行其规定,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这类详尽的“协议"完全可作为买卖合同履行。
《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贝刂。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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