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调解意见的,第三人是否能以该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再审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第它人以民事调解书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如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应当告知第三人,通过第它人撤销之诉撤销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部分的民事调解文书,但不能撤销民事调解文书中关于是否同意离婚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