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近日,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5月,薛某甲和张某、薛某乙一同在给毛某家打井时,由于张某的升降机发生故障,造成薛某甲下井时受伤,其住院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一直无人支付。薛某甲向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郏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薛某乙赔偿薛某甲的全部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薛某乙一直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薛某甲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郏县法院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以来,执行局高度重视涉农案件执行工作,开启绿色通道,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活难题。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详细调查了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财产状况。考虑到和解有利于维护双方之间的关系,执行法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向其释法析理,并告知拒不执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发动村干部及亲属好友共同做其思想疏导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张某、薛某乙被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打动,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将执行款交付给薛某甲,双方和解,此案圆满执结。
作者:马惠敏 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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