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校外安全案例之家长以身作则引导正确处理矛盾
一天夜里,小北一家都已经准备休息了,邻居章某一家三人找上门来跟小北的父亲理论白天发生的争执。原来上午的时候小北父亲跟章家的老爷子因为一点小事吵了几句,章家老爷子气不过打电话让自己儿子晚上赶回来给自己讨个说法,几个人就在小北家门口争执不下。言语间几个人发生了肢体冲突,章某推搡小北父亲,小北的母亲言语辱骂章某等人。13岁的小北已经快比妈妈高了,一看自己家这是被欺负了,就冲出去跟章某打了起来,章某人高马大几下就把小北推倒了,小北倒地后受伤,后至医院就医治疗,经诊断为肱骨骨折。事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认为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实此案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小北一家将章某一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各项费用4万余元。
法官说法: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章某等人前往小北家中与小北父母发生矛盾争执,是引起此次纠纷的最初原因。小北自行采取不当的方式进行反击,是其受伤的直接根本原因。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认定章某承担小北的合理损失。
普法提示:邻里之间发生纠纷非常正常,本案的当事人双方家庭原系关系较好的邻居且均系同乡,双方应秉承和睦共处、相互包容的原则处理问题、解决矛盾。但是本案中章某一家跟小北一家都没有理性处理,反而让原本不大的矛盾升级,不仅破坏了彼此的情谊,更让还在发育关键时期的小北受到了身体的伤害。小北年龄小,容易冲动,面对纠纷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是导致本案伤害后果的最重要的原因。家长应当在日常教育中以身作则,成为孩子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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