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诉讼须知

打官司的时候我们要交些什么费用

日期:2015-11-29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48次 [字体: ] 背景色:        


打官司要交些什么钱?

导读: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一向对对簿公堂讳莫如深,但是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元化,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而法律是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最好武器。那打官司的时候我们要交些什么费用呢?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五、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