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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百万买别墅未改名 房未到手却被追债

日期:2015-11-0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网 阅读:53次 [字体: ] 背景色:        

本想在顺德购置一套别墅的广州商人孟先生,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暂时保留别墅产权人名字黎某。没有想到的是,房屋转让协议签订的几个月后,一位自称是黎某的债主突然找上门来,要求孟先生代黎某偿还30万债务,否则就拍卖孟先生购买的别墅。

事发:

百万买别墅竟被追债

2010年孟先生准备买一栋别墅。不过当时他无法取得购房资格,孟先生说有房产经纪为他支招,“暂时不转让别墅产权人名字,与屋主直接签订转让房屋协议,并做公证,过些时候再转让产权。”

再三思量之下,孟先生采取了这种办法,于是与一栋别墅业主黎某签订相关协议,总共付款295万人民币,其中孟先生代黎某偿还了银行贷款279余万,还额外再支付黎某15万多人民币。款项交接结束后,双方于2010年11月29日到广州市番禺公证处办理了该别墅的《委托书》,双方以公证的形式,将房屋产权实际转让给孟先生,但别墅房产证业主的名字还是黎某。

数个月后,一个自称属某金融公司的陌生人造访孟先生,称别墅业主黎某欠其30万元人民币,否则别墅就要被拍卖抵债。孟先生继而发现,黎某居然是一位农村户口的无业人士,而且已发生车祸身亡。

调查:

类似案件已有十几起

记者发现孟先生的遭遇不是孤例,相关案件高达十几起,其中事发的顺德北滘某高档别墅区,记者接触的类似案件就有6起,而这6起的业主,购买的别墅所谓原业主,全部是无业人士。

记者了解到,孟先生购买的别墅原业主黎某,以及梁女士购买的别墅原业主,其欠款的陌生人所属金融公司均为广东“银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而涉及该公司的纠纷案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居然已裁判的案件高达15起,而且都是今年裁判的新案。

支招:

不转户名风险大

顺德司法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一案件比较“新”,建议市民购房一定要按照法规,不转户主名字,涉及的问题很多。同时,即使有公证,也不能代表房产权的确属。

而第三方律师在分析了该案情后,认为解决类似案件的突破口在于“款项交付”一项。如涉及孟先生的案件,其关键人黎某,与金融公司签订的所谓借款合同,没有证据显示黎某有实际收到借款,根据相关规定该借款合同可视为未生效合同,因此孟某并不一定要替孟某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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