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开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人民法院的各项活动,既是还原法院诉讼活动的重要凭证,又是保障法院做好各项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法院档案的拥有量和使用量日益增多,对档案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经调研分析,档案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档案数量过大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健全和普法教育的深入,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已逐渐养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现实中,一旦遇到矛盾、纠纷,都会将其诉至法院,“诉讼爆炸”凸显。其直接结果就是导致基层法院收案数量大幅度上升,档案数量也随之急速增长。
二、人员配备不足
根据《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要设置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干部。但在实践中,受案多人少矛盾的影响,大多数法院的专职档案员仅有1~2名,有的甚至是兼职档案员。
三、档案价值闲置
诉讼档案能够反映出诉讼参与人在整个诉讼活动过程中的诉求与答辩、举证和认证及依法裁判的真实情况。但遗憾的是现实中对档案实行的大多是“静态”管理,归档时原封不动,归档后束之高阁。且由于保密、人手不足等多种原因,利用渠道单一,一般只开展借阅档案一项业务,而整理、统计、开发、编研等工作几乎空白。
为此,笔者建议:
一、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档案管理工作本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法院的诉讼档案具有更强的专业性。要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可以适时邀请上级档案局的有关领导具体指导,主动向先进单位学习。此外,提高相应待遇水平,增强档案工作的吸引力,保持档案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也是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
二、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依据相关要求,严格制定归档、保管、鉴定、借阅等各项操作规范和工作规程。确定归档限期制度,严格办理诉讼案卷移交手续,编制归档目录,做到归档及时、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规范。规范通报制度,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归档数量、质量情况以及超期未还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内部网上通报。
三、提高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能力。组织审判人员和审监部门通过查阅既往的诉讼档案从中总结审判经验教训,改进审判方式,编写审判案例,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对既往的诉讼案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为立法、司法监督等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来源:开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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