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口高流动性背景下离婚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通许县人民法院 胡学斌
通许县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当前农村人口离婚案件呈现多发趋势。以通许县法院为例,今年截止目前,全院共受理民事案件892件,其中离婚案件202件,比例高达22.6℅,并且离婚当事人呈现年轻化。
离婚案件多发的原因首先是由于社会发展使从一而终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改变,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广大农村基层人口近些年呈现高流动性:外出务工现象普遍,婚姻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能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婚后两地分居又使夫妻感情淡薄,为婚外恋提供土壤。离婚案件多发对基层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一是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特别是家庭和谐稳定及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二是被执行人多在离婚后在外务工或另嫁外地,造成案件判决后执行难度大,孩子的抚养费得不到保障。以通许县法院为例,今年截止目前,全院共受理离婚执行案件28件,其中被执行人在外地务工或结婚的有17件,给执行造成很大难度。
为此,通许县法院建议:一是对因婚外恋同居而产生的离婚案件,加大过错方的赔偿责任,并在财产分割上照顾无过错方。二是借助《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引导广大青年培养和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摒弃婚姻中的物质等其他因素,建立牢固的婚姻关系。三是采取抚养费追索联动机制等切实措施加强离婚当事人子女权益的保护。四是在法院内部抽调精专力量,成立专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审判庭或合议庭,处理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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