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诉讼须知

什么是后合同义务

日期:2015-03-12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103次 [字体: ] 背景色:        

后合同义务是与先合同义务相对而言的,它是指在合同的履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负有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虽然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但当事人之间并不因此就毫无关系,当事人仍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后合同义务。因为过去合同关系的存在,会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顾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滥用权利,就很可能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

《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后合同义务有以下特点:1、后合同义务多数不是合同直接规定的义务,而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而产生的义务。2、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3、后合同义务的目的是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后合同义务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