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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日期:2015-03-12 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62次 [字体: ] 背景色:        

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作者:禹州法院 齐光辉 连晓琳

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即如何进行“民告官”?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 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二、 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 此外,提起行政诉讼还要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即:原告主体要合格;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出,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也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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