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被告提出抵销请求法院能否径行审理要解决刘某和于某在本案中的争议,应理清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法定抵销权的行使需以何种方式提出;二是行使法定抵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三是刘某提出的抵销请求属于一项抗辩理由还是一项诉求。
盈科沈阳律师接受《南方周末》专访,解读杭州保姆纵火案法律问题消防栓外的墙面应该是开发商安装的,曹律师判断,“在消防法上,遮挡消防栓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样,如果消防栓的封管和水带接口不一致,那也是开发商的责任。
欠高利贷还不上了怎么办根据规定,约定利息的年利率没有超过24%是绝对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约定利息的年利率超过36%的,绝对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且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而24%~36%之间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还了,要求返还的话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即这部分利息,借款人自愿支付了,则不能要求返还,出借人也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这部分利息。
盈科律师以案释法:捡东西也会惹来大麻烦,连续两起因捡拾遗失物引起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雷敏慧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就这两起案件给出了法律见解,华商报根据雷敏慧律师的观点发表了文章,在20170507期第A5版页中予以刊登。
对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不服可以上诉,理解允许上诉的“判决”内容,不应该孤立的、形而上学地看问题,而应结合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和目的,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实现法律的目 的。第147条的立法目的在于赋予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实现其上诉权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决”不应仅指“判决结果”,应该包括判决中的预决事实。
民间借贷纠纷具体问题解答我知道在有些民间借贷案件中会有保证人为借款提供担保,但是有保证期间的限制。如果出借人超过保证期间后起诉保证人要求还款,而保证人又没有出庭应诉,出借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收银员刷卡过失导致超市少收货款,能否向顾客追回,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对于顾客所说的收银员要承担责任,并没有法律依据,如果顾客拒不返还货物或补齐差价,彭某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或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顾客起诉至法院。
汇款汇错了人,对方不肯还该怎么办构成不当得利请求权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利益的取得缺乏合法根据。其中没有合法根据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实质要件。只要符合法律要件,就可以被认定是不当得利。
借款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故民间借贷合同中守约方无权向违约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区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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