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兄弟姐妹之间是否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同类案例兄弟姐妹之间,是最近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育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和养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由他们的父母抚养,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产生了附条件的扶养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是否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据此可知,兄姐扶养弟妹、弟妹扶养兄姐都不是法定义务,而是有条件的
未成年人致伤即使由亲戚照看责任也由父母承担应该要求其父母赔付。《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方小孩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即使委托其大姨照看,监护责任不变,所以仍然应当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宣传违反禁令是否构成欺诈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以保证广告的真实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针对本案被告涉案广告宣传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其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被告在向该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中也承认了在电商旗舰店关于涉案商品的材料宣传使用了不当广告用语,并进行整改。因此,被告涉案广告宣传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容易引人误解,足以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网约车出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案中张某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车辆使用性质已变成了营运车辆,属于保险法中“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
银行将不实信用记录传至征信系统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一般是指传播行为。但是,单纯的传播行为并不当然构成侵权行为,传播行为要构成侵权行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侵权人将对权利人不利的事实加以传播;二是这种传播的对象必须是不特定的人群。法院认为,银行支行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仅仅将刘某名下的信用记录上传不构成侵权行为,因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只有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本人才能对该系统内的记录进行查询,这些记录并未在不特定的人群中进行传播。
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能如何处分,一般包括作品的网络传播权和许可他人进行网络传播并获得报酬。对于作品的网络传播权,一般指作品的网络上载权、网络公开展览权和网络下载权。其中,根据网站上载方式的不同,是否将作品复制在网站的计算机硬件上,以及临时复制的用途的不同,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也有不同。
本案的结算簿能否视为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从本案结算簿记载的收支相抵、利润对半均分,特别是陈某以一份利润与方某经手的开支款之和,扣减方某借支款的计算方法看,其显然把方某的经手开支款当作方某的投资成本,余额即是方某应得的结算款。这也是运用基本的财务知识与生活经验法则审核认定结算簿的必然结果。
男方因病不能发生性关系,女方是否能申请精神抚慰金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无过错配偶由此而受到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两个部分。精神创伤是指有过错的配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认定问题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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