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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常识专栏简介

交通事故常识包括交通标志、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协议、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交通肇事刑事辩护、危险驾驶罪刑事辩护、汽车保险、车辆贬值损失、车辆营运损失、车辆挂靠责任承担、机动车保险理赔、保险公司理赔、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各类有关交通事故的知识。

  •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日期:2012-12-29 点击:303次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取得大型客货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大部分驾驶营运车辆,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因此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三是对有记满12分记录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 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日期:2012-12-29 点击:243次

    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 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日期:2012-12-29 点击:307次

    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

  • 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日期:2012-12-29 点击:365次

    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日期:2012-12-29 点击:330次

    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岁。

  • 交通事故律师解析有关机动车辆纠纷若干法律问题
    日期:2012-03-14 点击:339次

    交通事故律师解析有关机动车辆纠纷若干法律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销售商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单方提高车辆价格,其明确表示将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履行义务,已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王某应当要求戚某返还购车款。作为买方的王某虽然给付了车款,而戚某也向其交付了车辆,但戚某在取得出卖汽车的权利上本身存在瑕疵,故意隐瞒了还欠陶某车款的实际情况,已经构成了违约。其行为明显具有欺诈性质。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财产保全
    日期:2012-01-07 点击:533次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神情,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强制性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全的范围为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人的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 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
    日期:2012-01-07 点击:784次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下两种情况,无论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逃逸当事人都要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责任分担
    日期:2012-01-07 点击:605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能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所谓的有“证据证明”,是指通过过往行人证言、交通事故勘验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予以证明。

  •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的标准
    日期:2012-01-07 点击:474次

    1、一级伤残的划分标准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限制而卧床;受伤者伤后的社交能力完全消失。   二级伤残的划分标准 日常生活需随时有其他人的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的划分标准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要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的划分标准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活动;职业种内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的划分标准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的划分标准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待唱,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的划分标准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不能从事复杂工作;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的划分标准日常生活有关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的划分标准日常生活能力大部分下降;工作和学习能力受限;社交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的划分标准日常生活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交能力轻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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